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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盘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壮大能源系统人才队伍力量,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才程序、公开引才结果“三公开”制度。引才工作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职位
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具体引进职位详见《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的路线、方针、*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采矿工程专业,35周岁以下(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煤矿工作经验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7月25日至年7月31日
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由报名人员直接与引才单位接洽联系,按要求提供《盘州市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名时不选择报名岗位,将于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引才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引才单位须打印留存报名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引进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