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两不误,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省法院要求,结合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关于疫情期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要认真落实八项工作措施——
一是办公室上班期间有事通过座机或手机电话联系,随时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并每日打开门窗通风,领取和传递物品、文件时必须带上手套,确保上班工作人员“零”传染;
二是接待律师和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认真核实律师或者外来人员是否按照本院疫情防控规定进行体温检测,询问其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接待完毕后必须洗手后才能回办公室;
三是接受律师、当事人材料及其他材料必须带上手套,将材料、邮件、信件交由院统一消毒后方可带回办公室;
四是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由承办人或者法官助理将审理报告、阅卷笔录、一审判决书等合议案件所需材料从内网发送给合议庭成员,合议庭成员收到上述材料后应认真审阅,如对案件有疑问,可通过内网或者电话进行交流或者沟通;
五是召开庭务会议可由会议主持人通过内网或者电话交流的方式听取全庭人员意见,再将情况通过内网或者电话反馈给全庭人员;六是收案过程中刑事审判庭内勤应佩戴口罩、清洗双手后带上手套到立案庭签收案件;
七是外出办公办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外出办公办事途中必须严格遵守本院上班途中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八是疫情期间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该延期审理的依法延期审理,如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变更被告人的强制措施。
八个方面工作措施涵盖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每个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了举措、明确了责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疫情期间办理刑事审判案件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确保了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有序运行。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谌晗编辑陈江南编审陈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