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3日讯(记者何潇马先震)昨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45期)显示,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27大类食品和1类食品添加剂共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不合格率为1.95%)。
其中,不合格产品信息-蜂产品第二项显示,标称贵州夫子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蜂王浆(规格型号:g/瓶;生产日期/批号:年6月4日),经检验发现,其中10-羟基-2-癸烯酸含量为1.02%(标准值:≥1.4%),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复检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贵州夫子蜂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2月10日,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大股东为贵州夫子蜂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夫子蜂集团”),持股比例为90.00%。
夫子蜂集团原名贵阳百花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是一家有40年历史的贵州蜂产品龙头企业。公司旗下品牌“*果树蜂园”是贵州省著名商标,主要销售土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及蜂产品衍生品等五大系列蜂产品。集团以养殖、生产、销售、文化传播与培训为核心管理方向,发展农村合作经营养殖模式,各子公司聚集了金融、文化、运营、国学教育等专业的管理人才、师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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