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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起,贵州核酸检测收费有新标准!
◆4月2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4月6日起,贵州核酸检测收费有新标准!
日前,贵州省医保局等四部门下发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28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8元/人次(含检测试剂)。通知自年4月6日起执行。
具体如下:
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各市(自治州)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现就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28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8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按要求落实单人单检。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执行。
四、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并收费。
五、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六、本通知自年4月6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来源:动静贵州
4月2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年4月2日0—24时,全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4月2日24时,贵州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累计治愈病例例、死亡病例2例。
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例(贵阳市报告2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务川县报告1例、六盘水市报告1例、兴义市报告1例)。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传播速度快、感染风险高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在国内散发,防输入防反弹的压力加大,建议入黔的朋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提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