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府办发〔〕9号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5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68号)、《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黔生态办发〔〕1号)的精神,按照《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生态办发〔〕4号)要求,切实推进和深化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省下达的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年,市级及各县(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中心城区、六枝特区城区、盘州市城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启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钟山区示范区不低于10个,其中街道示范区不低于1个;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县示范区均不低于3个,其中街道示范区均不低于1个;六盘水高新区示范区不低于1个)。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启动建设;探索研究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制度。
(二)年,基本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各县(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基本建成;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年,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县、六盘水高新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40%以上;钟山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以上;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成投运;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四)年,研究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钟山区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县、六盘水高新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以上,示范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
(五)年,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全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垃圾分类工作。
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按照《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节能发〔〕1号)要求,落实责任,健全宣传和督促机制,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年底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2.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进行部署,通过强化宣传培训、设施设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4项措施,指导和督促各类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部署完成,年全面展开。
3.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紧紧依托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治管理”等模式,做到宣传发动、设施配置、收运作业、指导监督4项措施同步到位,深入推进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定点、分类收集定时、分类运输定车、分类处理定位的分类模式。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强化入户指导、桶边督导、激励引导,促进居民生活垃圾源头精准分类。加强典型培育,年底,各县(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基本建设完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污染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分类设施。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转运站点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设施,鼓励在农村地区推进厨余垃圾规范化就地处理或与农作物秸秆等协同处理。到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达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
1.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国家、省的统一标准,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合理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强化引导和监督,逐步做好精准投放。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强制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农贸果蔬专业市场、大型超市等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倡导开展就地处理。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倡导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就地处理厨余垃圾。积极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鼓励撤桶并点,逐步取消楼层投放点、减少楼道(口)投放点。逐步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鼓励将可回收物直接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理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城区每户居民、乡镇农村每户居民设置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按照安全便利原则,合理布局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投放。
2.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积极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收转运处理一体化,推动转运专业服务向居住小区延伸,实现“集、收、运”物流链的无缝对接。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提高设施设备密闭性能,有效处理臭气及渗滤液,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足配齐全密闭、低噪音、外观佳、标识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积极应用新能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转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推行定时定点与预约相结合的收集模式,提高线路安排调度智能化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路线图。年底前,分批实施完成全市生活垃圾收集收运系统提标改造工程。
3.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信息平台,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清理取缔违法违规站点。倡导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探索建设大件垃圾回收利用中心。鼓励企业采用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加快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装修建材、家居家电、信息产品、快递包装物等专项回收。
4.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设焚烧处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应急填埋、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中转分拣或利用、危废处置中心等设施,形成“焚烧、资源综合利用为主,就地处理为补充,填埋为应急保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全市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2座,形成总规模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形成总规模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危险废物(有害垃圾)处置中心1座,满足我市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需要。以钟山区再生资源利用基地为依托,建设我市中心区域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六枝特区、盘州市加快布局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年研究制定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政府性规章,待充分评价实施效果后,在年左右,研究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以及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深入持久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2.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持续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传播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动员能力,整合物业管理企业、“楼道长”、志愿者等力量服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学校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家校社”互动。有效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进窗口、进军营等“十进”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3.创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建立以社会资本投入为主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长效机制。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全领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环卫一体化、餐厨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信息互通共享、全方位监管。探索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4.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餐厨垃圾管理,坚决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以及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依规定对未进行生活垃圾规范分类和处置的主体及个人进行处理。
5.建立完善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市、县两级财政要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及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
6.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市、县两级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在全市积极探索“社工+志愿者”“党员联系户制度”“指导员制度”“红黑榜制度”等模式,建立健全部门、物业管理企业、社区、街道等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成立六盘水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相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按职能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各县(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实行政府(管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制定工作方案,按属地原则抓好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按时限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动员。鼓励各级党组织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组织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省的规定,对各县(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年度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按季度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县(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要按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提出整改,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约谈、通报。
附件:六盘水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六盘水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刚(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侯美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丽(市政府副市长)
何枢(市政府副市长)
李恒超(市政府副市长)
张乾飞(市政府副市长)
黄家忠(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罗资湘(市政府秘书长)
文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金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龚申雄(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吴国兴(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远才(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袁国中(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许利霖(市司法局局长)
李文旭(市财政局局长)
李维毅(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肖建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幸雪梅(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黄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初俊(市教育局局长)
蒋宇(市商务局局长)
曾晓芳(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灿敏(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万漓(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华(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罗永生(市税务局局长)
李睿(团市委书记)
汤金云(市妇联主席)
王鹏(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邬瑞凡(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方裕谦(六枝特区政府区长)
李令波(盘州市政府市长)
赵庆强(水城县政府县长)
李仕强(钟山区政府代理区长)
鲍吉克(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龚申雄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鹏、邬瑞凡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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