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6万亿
国家统计局3日发布数据,2014年我国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39万亿元,同比增长59.4%。
根据调查,2014年在企业自建的电商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8.72万亿元,同比增长65.9%;在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电商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7.01万亿元,增长53.8%;在既有第三方又有自营的混营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额为0.66万亿元,增长41.1%。
对单位的电商销售额增速加快。去年通过电商平台向企业销售的金额为12.75万亿元,同比增长62.8%。其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2.25万亿元和0.5万亿元。同期,电商平台向消费者销售的金额为3.64万亿元,增长48.6%,其中销售商品和服务的金额分别为2.88万亿元和0.76万亿元。
自营平台的电商交易占比过半。去年自营平台的电商交易总额达9.13万亿元,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55.7%。其中,纯自营平台实现的电商交易额8.72万亿元,混营平台中实现的自营电商交易额为0.41万亿元。
根据统计,2014年第三方电商交易总额达7.26万亿元,占全国电商交易额的44.3%。其中,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7.01万亿元;混营平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25万亿元。
“近几年第三方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副主任孙庆国表示,电子商务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平台规模越大,企业管理水平越高、服务配套越好、经营成本就越低,竞争能力就越强。调查显示,淘宝、天猫、京东等排名前20的第三方平台上共实现电商交易额6.22万亿元,约占全部第三方平台交易额的九成。
国家统计局在对企业电子商务活动情况调查的同时,2014年对电商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也开展了调查,以获取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