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单列信贷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督促指导辖区内银行科学测算,及时制定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按月统计监测、按季考核通报计划执行情况,确保信贷计划序时完成,要求年授信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是单设信贷产品。强化与税务、财*等部门联动,深化银税合作、*银担合作、银商合作,全面推广担保公司、省级财*、合作银行、本级财*按4:3:2:1比例分担风险的“”融资担保新模式。创新和丰富小微金融产品,持续推出“黔微贷”“好企贷”“微捷贷”“园税贷”等小微金融产品,力争年全市小微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种类、投放数量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是单算信贷成本。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日常监测统计,严格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策,精准指导辖区内银行改进内部运营流程、定价机制和业务模式,加大不合规、不合理融资收费整治力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切实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授信万以下小微企业年一季度、全年贷款利率较去年同期水平稳中有降。
四是单管信贷不良。落实差异化监管*策,指导银行健全落实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用好用足“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的贷款不良容忍度监管*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年全口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持续保持“双降”态势。
供稿:六盘水市委改革办
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第18期
微编:代芹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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