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省检察院发布贵州省检察机关重罪条线立案监督、侦查监督5起典型案例。其中,六盘水市水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史某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钟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甲交通肇事改变定性为故意杀人案、六盘水市检察院、六枝特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赵某某等人贩卖、运输*品案等3件案件入选。
近年来,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细致精致求极致”的工作发展思路,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维护法律正确实施。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干警做好监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捕、诉案件中,一体推进办案、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同时,注重培育精品意识,强化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通过岗位练兵、教育培训等形式提升干警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解决侦查活动监督不到位、力度不够的难题。(尚雪娇供稿)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