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5月1日起,中国医保领域第一部专门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使医保基金监管有法可依。然而,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目前自上而下的医保执法机制还未全面有效建立,各级普遍缺乏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医保执法队伍,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至今都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执法,医保监管还是依协议进行处理。为切实做好协议管理向行*执法转变,六盘水市医保局结合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际,未雨绸缪,提前做好“三个筹备”工作,为下步开展医保执法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执法队伍筹备。在严控机构编制规模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利用之前搭建的监管体系,筹备一批执法队伍,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目前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专职人员共计15人。同时,主动与省医保局及市司法局对接,给从事基金监管的人员办理执法证,解决执法资格问题,确保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体合法。
二是执法技能筹备。聘请相关专业人员,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法条解读等方式,持续分级分类组织对基金监管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培训。同时,安排基金监管人员充当演员,以《谁是病人》为题,医院存在低标准入院和挂床住院违规行为,围绕“会议安排”“现场检查”“对相关人员调查”“对医院负责人询问”等科目,自编自导自演了一次规范的执法活动,使参演人员提前进入角色,对执法流程和执法措施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识别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敏锐度和洞察力,为下一步开展执法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执法制度筹备。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着力在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处罚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六盘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控管理细则》等10余份规范化管理文件,确保依法履职,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在认真梳理行*执法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制定行*处罚流程图,细化行*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事项审批、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告知决定和送达执行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步骤,提高执法队伍的*治、法律、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保障程序公平、公开、公正,有效避免行*复议或行*诉讼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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