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通知》(黔文明〔〕5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地方和行业系统评选推荐、省精神文明办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征求意见等程序,提出-年度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建议名单。现予以差额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省精神文明办反映。公示结束后,根据征求意见和公示反映情况形成拟表彰建议名单报省文明委审定。
公示时间:年10月23日-10月29日
联系人:刘锦春,-(全省文明城市、文明单位)
联系人:马换,-(全省文明村镇)
联系人:陈多,-(全省文明家庭)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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