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城区河湖保护倡议书
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能滋润一片土地,哺养一方人民,孕育一种文明,因此我们把河流敬为母亲。水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公民须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和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凝聚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合力,尽心竭力维护水城区境内的每一条河流环境,形成人人参与河湖管护、管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在此,我们郑重倡议:
一、不向河道(水库)内倾倒生活垃级、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二、不向河道(水库)排放生产、生活污(废)水及畜禽粪便。
三、不在河道(水库)内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在河道(水库)内违法养鱼、电鱼、炸鱼、*鱼。
五、不违法围垦河道(水库)及非法侵占水域、滩地。
六、不在河道(水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七、不在河道(水库)内游泳、嬉戏。
八、请爱护水利工程设施,不毁坏堤防护岸、坝渠涵闸等河道配套设施设备。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请广大干部群众互相监督,携手共建,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树立水生态理念,保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每一块湿地,让水城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保护美丽河湖,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建设美好家园,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六盘水市水城区河长制办公室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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