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衡阳师范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厅、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同意收取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费的通知》,参加本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需要缴纳考试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4月4日--4月8日17:00。
二、缴费金额
元/人。
三、缴费对象
年报考我校的“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包括免试生)。
四、缴费方式
通过“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缴费,详细操作流程请参看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一律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联系-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报名考试费网缴操作流程.docx
指导老师:雷姣张琳琳
文章转载自衡阳师范学院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