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行*执法部门服务工作职责,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及贵州省人民*府《关于实行劳动监察年度审查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6号)要求,印发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函〔〕21号),从年3月15日至9月30日对市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年审工作。
劳动用工年审主要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落实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劳动者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务派遣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
今年,劳动用工年审工作将继续采取网上审查及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采取网上审查,一是减少用人单位来回跑腿,动动手指就可享受“人在办公室,事情全办妥”的*务服务体验,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二是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用人单位办事成本;三是实现无纸化办公,节能环保。
对逾期不参加年审、不按要求提供审查材料、提供虚假审查材料或隐瞒、转移、销毁证据的用人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
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