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专职化开展就业指导。整合人社部门、乡(镇、街道)及村(居)力量,设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就业工作指导站,并配备1名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负责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好的就业产业*策、培训、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目前,全市7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均建立了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站),开展就业创业服务4.64万人次,通过创业实现就业人。
二是台账式推进就业帮扶。建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状及就业服务需求台账,及时监测搬迁群众就业情况,并进行动态更新。将劳动者就业服务各类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相结合,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帮助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全市已实现搬迁劳动力就业5.55万人,户均就业2.17人,有劳动力家庭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三是扶持式拓展就业渠道。用好用活就业扶持*策,对认定为就业帮扶示范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1万元奖补资金,鼓励本地用工单位积极吸纳易扶搬迁群众就业。全市一季度累计拨付就业补助资金.01万元,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人,其中易扶劳动力人。
四是转移式实施就业推荐。组织劳务输出平台公司,以“一区三园”企业和广东、浙江等集中外出务工地为重点,精准对接劳务输出工作,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通过专场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