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人民*府网站消息,六盘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六盘水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年5月24日至年6月7日。
《意见稿》显示,六盘水将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策,并适当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策。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以保障职工住房贷款需求的情况下,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补贴商业贷款还款期内利息之间的差额。新增贴息贷款规模10亿元,贷款发放时间控制在6个月内。运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同步选购车位1个的,可以同步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六盘水市也出台了多项举措。
加强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落实好相关信贷*策,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房地产项目并购信贷支持,督促金融机构不随意停贷、抽贷、压贷。
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对开发项目销售资金全额归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动态余额资金能满足后续1年内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监管资金可使用银行担保函、第三方担保函、权属明晰的优质实物担保等方式,置换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营业性商业用房),经申请批准可变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并及时向水、电、气经营单位和物业主管部门报备,其用水、用电、用气和物业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后变更为住房的,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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